亲爱的淘宝会员:
为了进一步规范淘宝平台市场商品秩序,保障买家高效购买的体验,让淘宝网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卖家经营的需求,特对部分类目部分星级的商品发布数量做了调整,并新增了部分类目的商品发布数量限制。请各位会员注意店铺内的类目商品数量,并依照新的标准对超出限制的商品及时做出调整。自2014年12月29日规则生效之日起,对于超出商品发布数量且未自行下架的在线商品,淘宝将通过系统统一处理。
此次规则变更于2014年12月22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4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。
主要新增及变更点包括:
1、对《淘宝规则》中商品发布数量定义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商品发布数量,是指卖家在淘宝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款数总和。
2、对原规则中未设置发布数量上限的进行了补充,部分类目的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做了调整,同时新增了部分类目的商品发布数量限制(具体各类目各星级商品发布限制调整详见下表);原有自用闲置转让类目商品发布限制不变。
具体新增变更内容:
《淘宝规则》中调整内容如下:
变更前 | 变更后 |
第十三条商品发布数量,指卖家在淘宝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。 | 第十三条商品发布数量,指卖家在淘宝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款数总和。 |
《商品发布数量定义的实施细则》及《淘宝规则》发布商品的规则与实施细则,调整内容如下:
变更前 | 变更后 |
三、为什么出售中和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数量都算入商品发布数量? 卖家可以将商品信息发布到淘宝网线上仓库或发布为出售状态,且可以随时把商品从线上仓库中转为出售中,出版物经营许可办理或随时把出售中的商品转入线上仓库,因而将二者总和定义为商品发布数量。 | 无 |
《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说明》调整内容如下:
商品发布数量限制有调整的类目
新增商品发布数量限制的类目
部分类目名称调整,原设定的商品发布数量限制数量不变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